师专一附小争获“四好少年”奖章活动暨参加
全省“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争获“四好少年”奖章活动,结合“创先争优”,促进我校少先队员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结合省少工委在全省开展的“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内容与方法
(一)评选内容
全校少先队员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某一方面、某一小项或者各方面都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通过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各班评选出某一方面“好少年”、综合性“四好少年”若干名,在获得校级“四好少年”奖章基础上,由学校统一评定后向市、省少工委逐级申报。具体办法如下:
1.组织发动阶段(3月24日)
利用晨会、队会、红领巾广播等阵地向全校少先队员发出争戴“四好少年”奖章的倡议。各班发动全体少先队员参加推荐展示活动,并围绕“四好少年”某一方面或某一小项的具体要求,分别作文、绘画、手抄报等形式述说自己的成长经历,争获校级‘四好少年’奖章。
2.推荐展示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
(1)“我的进步我来讲”—— “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
少先队员围绕“四好少年”某一方面或某一小项的具体要求,讲述自己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少先队活动,努力成长进步的精彩故事。利用晨会、队会以及课余时间等,展示自己成长进步的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并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推选。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以“雏鹰奖章”作为激励手段,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2)“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
在开展“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之后,各中队利用4月1日班队课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鼓励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以各种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好少年”。通过共同参与展评活动,推出更多的好少年典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
(3)“‘四好少年’奖章我来争”——申报参评:少先队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可以申报某一方面的好少年奖章或综合性的“四好少年”奖章。
三、评选方法
评选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队员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申报校级“四号少年”奖章,获得校“四号少年”奖章的队员由年级部进行表彰,同时可参加申报省少工委在全省开展的“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1.各中队广泛宣传发动,在4月1日中队会活动时间集中申报争获 “四好少年”活动;在队员交流展示基础上,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推选,鼓励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每位队员至少要赢得十位小伙伴、老师(辅导员)、家长、社区干部、亲友、邻居等的支持,并请他们写下具有说服力的推荐理由和签名(其中同伴推荐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如非本校或本中队小伙伴,请注明所在学校、中队;非同伴推荐请注明具体身份)。
2.4月15号,年级部进行争获“四好少年”奖章评比活动,并表彰。
3.4月29日,校级进行争获“四好少年”奖章评比活动,并表彰部分突出队员。获得校级“四好少年”荣誉的队员同时参加申报省少工委在全省开展的“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的队员。
4.参加申报省少工委在全省开展的“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评选的少先队员材料应包括:①推荐表(登陆连云港师专第一附属小学网站德育工作栏目,少先队员下载或复印表格后申报。)②候选人展评活动情况材料(含本人成长照片、绘画作品、成长故事、手抄小报等);③其他能证明候选人在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中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的文字、图片等材料装订成册。
5.申报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4月27日,交至学校大队部,大队部将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经审核盖章后,集体报送省少工委。
备注:各年级、各中队推荐少先队员数量不限。推荐材料不实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师专一附小少先队
2011年3月24日
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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