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专一附小“十佳(金星、优秀)少先队员”、
“ 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方案
一年来,我校少先队工作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为主旋律,以实践体验为基本途径,深入推进“争做‘五星队员’,展示‘与众不同的一附小人’”“争做四好少年,争获四好少年章” “党是太阳我是花,阳光哺育我长大”和雏鹰争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开展“十佳(金星、优秀)少先队员”、“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评比活动。通过对先进典型的表彰进一步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展示我校积极向上、自强自立的时代风采。
一、报名、评选及表彰时间
报名、评选时间:5月5日—16日 表彰时间:6月1日
二、评选类别及数量
(一)十佳少先队员(10名) (二)金星少先队员(51名)
(三)优秀少先队员(中队队员数的20%) (四)十佳少先队辅导员(10名)
(五)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0名)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校十佳(金星、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我校1—6年级的少先队员,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自觉养成“守公德、勤学习、爱劳动、好读书”等12个好习惯和“精忠爱国、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等12个好品格。积极争做“明礼文明、气质高雅,勤于学习、知识广博,体魄强健、健康乐观,崇尚进取、品德高尚”的“与众不同”的一附小人。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四好少年’”。
2.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争做‘五星队员’,展示‘与众不同的一附小人’”“争做四好少年,争获四好少年章” “党是太阳我是花,阳光哺育我长大”“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拉手”、“李四光中队”创建、“雏鹰争章”、“五小团队”等各项少先队的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3.在各级各类比赛(艺术、体育等)、展示(演出)等活动中有优秀成绩或有突出表现,为学校带来重大荣誉或给大家做出特别积极的榜样作用的少先队员。
4.具有品德高尚拾金不昧、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等优秀品质的少先队员。
(二)校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条件
少先队辅导员的界定:1.大、中队辅导员;2.校级社团指导老师。
凡在“争做‘五星队员’,展示‘与众不同的一附小人’”“争做四好少年,争获四好少年章” “党是太阳我是花,阳光哺育我长大” “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拉手”、“雏鹰争章”、以及“李四光中队创建”等少先队体验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大、中队辅导员以及在校级社团辅导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指导老师均可报名参加评选,具体条件如下:
1.积极学习和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和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
2.既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又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按照《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的精神和要求,努力钻研少先队的业务,认真研究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的观念和规律,在实施少先队教育现代化和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积极开展少先队教育科研,在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绩突出。
四、评选方法
(一)十佳(金星、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办法
1.评选采用中队民主推荐、逐级上报的方法。鼓励个人自荐。先由各中队、各年级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校长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选领导小组(校长、分管校长及校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健康艺术处等部门共7人组成)对候选对象认真考察,民主测评,差额选举产生。
2.推荐“十佳(金星、优秀)少先队员”的人数为“中队队员数的20%”(整数后一律不计,上一学年是文明班级的增加1人)。 “十佳(金星)少先队员”从中产生并在推荐表上注明,不单独计数。其中,“十佳少先队员”的推荐人数为三至六年级每中队1人,“金星少先队员”的推荐人数为一至六年级每中队1人。在相关评选类别没有当选的自动进入下一序列评选。
3.各年级部根据评选条件,按要求产生候选人。
(二)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办法
1.推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人数为:每级部2人,校兴趣小组指导老师4人;在上一学期被评为校优秀年级部的可增加1个名额,政教处提名有突出贡献的辅导员2人。
2.“十佳”辅导员通过3分钟的自我介绍和参加少先队相关知识、技能问答(重点是《少先队辅导员纲要》和我校少先队主要活动)从优秀辅导员中产生。
(三)当选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评选结果将在校报上公布。相关候选人须对应填写“师专一附小十佳(金星、优秀)少先队员或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份。其中“十佳队员”在上报推荐表时,须另附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金星队员” 在上报推荐表时,须另附3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优秀队员” 在上报推荐表时,须随表填写15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十佳(优秀)辅导员在上报推荐表时,须另附12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中提及的相关荣誉或成绩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六、评选要求
1.“十佳(金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的评选要进一步形成关心热爱少年儿童、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新风尚,推动少先队工作的新发展,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发展。
2.各中队、各辅导员要采取实事求是、择优选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辅导员提名队员举手表决、个人自荐队员举手表决和中队推荐等形式,务必将最符合标准的人选推报上来。学校将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评比工作,把好质量关。有评选过程、选票和当选队员得票率(支持率)。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十佳(金星、优秀)少先队员评选:
(1)上一学年获校级“十佳”或以上荣誉称号(含2010年)的;
(2)中队支持率低于60%的;
(3)相关少先队主题活动参与不积极主动的;
(4)因违反有关要求或规定被大队部或年级点名批评过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十佳(优秀)辅导员”评选:
(1)上一学年获校级“十佳”或以上荣誉称号的;
(2)有违反师德规范和辅导员工作职责的;
(3)主题活动没开展或开展效果不好的;
(4)中队组织建设不健全的;
(5)雏鹰争章活动没有及时开展的;
(6)一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7)在学生常规管理和活动开展中被学校或相关职能处室通报批评的。
5.推荐名单各年级分别以中队为单位汇总后以WORD文档上传至大队部办公平台,逾期影响参评。
6.活动联系电话:0518—85817151 联系人:王永 陈蔚
师专一附小政教处、大队部
2011年5 月
(相关表格见附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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